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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学习领悟民法典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发布时间 : 2020-12-11   来源 : 深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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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学好用好民法典精神内涵,用以指导当前信访工作?近期,深圳市信访局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正华在会上带头学习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结合信访工作,就法典的立法经过、重要意义、新增内容展开详细解读。他强调,全市信访干部需充分认识颁布法典的重要意义,要增强学好用好民法典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善于将民法典中的法治思维运用到信访工作领域,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动解决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问题。


《深刻学习领悟民法典 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署名:程正华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影响每个人一生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深圳作为我国体制改革试验田、对外开放的窗口,为全国提供了大量先行先试的宝贵经验。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更是对新时代特区信访干部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扎实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先行示范区要求的同时,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刻内涵,处处彰显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民法典》中的法治思想,用法治给信访工作定规矩、划界限,进一步提高信访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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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法治思维引领信访工作

形成更加畅通、规范、公开、有效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民法典为民立典、以民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回应人民法治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应当推动党政机关在依法开展工作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合法民事权利,以具体的履职行为切实保证民法典的有效实施。

  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率先垂范,不断提高依法全面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深圳市信访局通过深化业务流程改革,转变行政工作职能,以法定程序建立起登记转交、协调化解、综合保障3个平台,并以“三定”方案形式固化下来,做到了职责清晰、责任明确,将资源力量有效聚焦在协调化解矛盾上,助力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顺利运行,形成更加畅通、规范、公开、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提高政府公信力提供坚实有力的信访保障。


二、以法治手段规范信访秩序

探索全口径信访事项分类改革 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


  民法典凝聚了社会成员广泛的价值共识和共同的价值追求,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社会思想意识整合,全方位关怀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权益事项,大大减少了国家治理成本。这对我们的日常信访工作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发现,群众习惯性遇事不首先找法,习惯借用行政思维与权力干预解决问题,把信访当作无所不能、“包打天下”的维权方式,法律优先意识淡薄,有的弃法转访,有的先诉后访,甚至有的盲目缠访闹访,出现了“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错误言行。

  针对此类现象,2020年5月,深圳市信访局出台了《信访事项入口分类办理规则(试行)》,进一步探索全口径信访事项分类改革,以法治手段规范信访秩序。《规则(试行)》提出三点:一是完善信访事项办理途径,把好“分流关”,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入口;二是明确不同类型办理途径的具体标准,定下“硬指标”,让各类矛盾纠纷都有畅通的诉求渠道,信访事项的处置办法依法有据,群众的表达诉求合法有序;三是为强化信访部门信访事项主动调查办理职责,当好“主攻队”,压实信访工作权责,进一步规避“法内事项法外解决”,推动信访工作走上法治渠道。

  在《规则(试行)》的规范下,信访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梳理甄别诉求事项,把涉及商业纠纷、民事、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事项从信访体系中分离出来,依法精准落实责任归属、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凸显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

  下一步,我们正在起草《深化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规则》,对属依法履职的事项,在交办时就明确要求有权处理部门必须作出行政处理意见,导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若有权处理部门不按法定途径处理,仍按信访途径办理的,则市信访局审核时不予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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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

试行推广“预约接访”提高接访质量减少群众“访累”


  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新形势,顺应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和出台民法典的热切期盼。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关怀人作为根本任务,其整个体系和全部内容都在致力于构建注重人文关怀、彰显人文精神的价值理念。

  将民法典的核心要义运用到特区信访工作中,就是要求我们严格坚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即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顺应时代发展,关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变化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诉求,立足“双区”建设过程中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解放思想、扛起责任,把法治教育贯穿其中,不断探索“法、理、情”相融合的信访工作新模式。

  受疫情影响,今年4月,深圳市人民来访接待厅恢复接访以来,为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我们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国率先探索预约接访制,利用“互联网+”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渠道:来访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网络渠道预约上访,预约审核专班每日召开调度会,对预约来访事项预先分析研判、预先沟通解释、预先协调处置、预先安排接访团队,通过“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专题接访”等方式提前介入,既提高了接访工作质量,又减少了群众“访累”,一些信访事项在“最多访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访”中顺利化解。

  后疫情时期,为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我局针对重点信访“骨头案”“钉子案”以及涉疫重点信访事项,统筹制定多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方案,完善信访接待、劳动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暖心救助等综合机制,推动了一批信访积案得以妥善化解,为有效巩固防疫成果提供了信访保障。


四、以法治意识作为行动指南

守好法律底线 依法规范信访工作 推进普法宣教


  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全市信访干部需充分认识颁布法典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增强学好用好民法典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服务来访群众的必备本领,理解悟透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利用接访窗口向来访群众广泛宣传,并与《信访条例》相结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信访法治秩序。

  今年是《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多年来,深圳市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精神,结合“三到位一处理”总要求,以先行示范区的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今年年初,我局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各级信访工作单位和部门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普法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户外宣讲、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板、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走进街道、社区,向群众进行政策普及、法律咨询、答疑解惑,提高群众对信访知识的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我们会在12月持续开展法治信访宣教活动,将《信访条例》与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接访办案全过程,引导群众必须遵循规范,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推动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需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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