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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吗?
发布时间 : 2020-09-14   来源 : 深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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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作出的复核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信访人对信访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信访复查(复核)意见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调整对象,对此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不能受理,而只能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终结该信访程序。因此,对信访复查(复核)意见不服不能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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