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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1-21   来源 : 深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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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在2024年度,我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实质,紧密围绕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要点,持续强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我们秉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此外,我们还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新时代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局部门网站公开信息902条,政务新媒体(微信订阅号“深圳信访”)发布信息321条。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人事信息等内容,及时更新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回应工作,今年共开展了4次在线访谈和4次意见征集,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条,收到咨询投诉信件1416封,及时办结1416封,公开答复16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与2023年相比有所下降。其中,自然人申请21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予以公开申请1件,不予公开申请4件,无法提供申请3件,不予处理申请0件,其他处理申请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紧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条款,明确将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及时性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遵循,并在实践中深入践行,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搭建与完善。在信息处理的受理、甄别、反馈全链条中,我们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确保其不存在任何涉密风险后,方作出公开决策;在回应公众信息公开申请时,我们始终坚守法律法规底线,以严谨准确、表述清晰、处理及时的态度,全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的内容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我们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流程,在转载新闻稿件时,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对每一份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此外,我们还结合“系统扫描”和“人工检查”的方式,重点巡检平台的整体运行状况及链接的可用性等,以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和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尚显不足;二是依申请公开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信访化趋势;三是业务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推进以下内容:一是加大公开统筹力度,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的目标,通过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与宣讲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问题、解决诉求,从而减少依申请公开转变为信访投诉的情况;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自觉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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