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请使用主流浏览器升级最新版本浏览网页
微信端 | 移动端 | 规范性文件查询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版
信访须知
来信指南
来访指南
网上投诉指南
复查复核指南
意见建议指南
受理信访事项是有明确期限的。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应当自收到转交、转送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以书面方式或者信访人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告知信访人,并通报转交、转送的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