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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的结案方式有化解结案和程序办结两种。
化解结案是指信访事项已依法依政策作出处理意见,信访诉求已经解决,信访人接受处理意见,并签订息访承诺书,作化解结案。
程序办结有三种情况:一是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信访案件,作程序办结。二是信访事项归属纪检监察部门职责范围,且已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办理并完成告知程序,作程序办结。三是信访人的诉求不合理的,有权处理机关已经依法答复信访人,信访人未依法申请复查、复核的;或者信访人依法申请复查、复核,上级机关已经依法做出复查、复核意见的,做程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