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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草案
发布时间 : 2016-03-11   来源 : 深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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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  (林超金手签)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相关地方性信访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指导、协调、督办全市信访工作,处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市信访大厅值班和“直通车”接访活动;处理信访人向市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组织指导对重大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整理、交办、办理和督办。负责市信访大厅窗口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服务;组织指导我市信访群众越级上访的劝返工作;协助有关执法机关做好非正常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负责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工作,管理公开电话系统;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报送制度;负责信访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信访系统人员培训;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绩效考评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市信访稳定备用金的管理使用。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共设6个处,行政编制39名,雇员编制24名。实有人数62人,退休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2.深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解决信访投诉请求;3.加强信访调研和形势分析研判;4.深入推进12345公开电话平台整合;5.加强信访实地督促检查;6.创新开展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工作;7.加大信访干部队伍培训力度。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收入439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20万元,增长3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391万元。

  2016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支出439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20万元,增长30%。其中:人员支出1008万元、公用支出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万元、项目支出2987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 新增信访信息系统项目运行维护经费148万元; 2. 2016年采购项目不再实行虚实指标分离,即实际采购指标不再打折,增加实际采购指标957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预算439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08万元、公用支出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万元、项目支出2987万元。

  (一)人员支出10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2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987万元,具体包括:

  1.12345公开电话系统运行1794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系统接听购买服务及系统维保业务。

  2.信访大厅运行455万元,主要用于市信访大厅日常维护、信访大厅社工、法律服务室及招标信访大厅物业、保安业务。

  3.信访专项38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调研、人员培训、信访案件处理等业务。

  4.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78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5.综合管理3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宣传片业务;

  6.信息管理18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日常维护业务;

  7.严控类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日常油料、维修、保险等业务;

  8.预算准备金4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府采购预算共计2150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072万元和2016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78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信访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不超过2014年压缩后的“三公”经费控制数。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12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不超过2014年压缩后的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来访调研单位餐费及住宿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5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实现公务车辆改革政策所致。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2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实有车辆2辆,车辆运行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过桥过路、燃油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开支。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6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7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2016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草案,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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