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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访局2019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05-31   来源 : 深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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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粤发〔2017〕22号),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社会矛盾,现就市信访局2019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深圳市信访局2019年法律服务。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一)人员

  要求至少配备1名执业律师和5名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常驻市信访局。“常驻”指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在市信访局提供的办公场所办公,实行“坐班制”。该法律服务团队同时担任我局法律顾问。

  (二)服务内容

  1.对市信访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市信访局的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以市信访局(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为一方当事人的协议以及经市信访局批准或者授权由所属单位签订的各类协议。

  2.根据诉访分离原则,对所有信访渠道的信访件进行甄别、判断,根据信访件的内容、性质,协助市信访局经办人员确定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对非信访事项依法引导信访人循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解决。

  3.入驻市信访大厅,参与信访群众的来访接谈,梳理信访事项情况,对来访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就如何寻求信访之外的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提供详细的引导服务,同时给予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对来访人员提出需要调解的纠纷类事项,引导来访人员申请人民调解并参与调解工作,由属地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室组织开展调解;对通过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自愿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4.参与重点信访事项的听证、复查复核以及结案审查工作;参与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

  5.对无理缠访闹访信访人的行为和信访事项提出法律意见,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提供参考依据。

  6.根据工作需要对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7.代理以市信访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以市信访局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以市信访局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

  8.市信访局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项目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0日。

  四、项目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元),报价超预算视为无效。

  五、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应为律师事务所。

  (二)非深圳市注册公司须具有在深圳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时间

  2019年6月4日下午17时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报我局,纸质件邮寄至市信访局;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fangzijun@shenzhen.gov.cn。邮件及电子邮件应标明“市信访局法律服务项目报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局A座214房;邮编:518006。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88133842、13425199182。

深圳市信访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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