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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诉讼以外多元化方式调处信访矛盾?宝安区信访干部给出了答案…
发布时间 : 2020-06-08   来源 : 宝安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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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件发生在宝安区人民来访接待厅的故事——在大厅受理众多民事纠纷类信访案件过程中,不少信访干部发现,其实,有许多群众的来访诉求都属“涉法类”信访事项,并且这类来访群体呈逐年上升趋势……

  “但群众似乎不喜欢用打官司来解决问题,他们更愿意通过调解的模式化解矛盾。”

  针对这一现状,宝安区信访局于2019年8月5日制定了《宝安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23项举措,旨在做强“三大调解”、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同年12月4日,宝安区再次出台新举措,在全市首设区级信访诉求行政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双调委会”),多措并举确保将多元化访调对接落到实处。

  量体裁衣:为群众引入“双调委会”

  日前,发生在宝安区的一宗医患矛盾走进了信访干部的视线。湖南籍李某一家与某医院因幼儿医疗纠纷一事,曾多次激化矛盾并引司法程序介入其中,但依旧协调未果。最后,李某选择通过信访渠道解决纠纷。

  听完李某的诉求后,“双调委会”第一时间发挥“专业型调解组织与渠道型调解组织优势互补”的联动型工作机制,及时进行协调:首先,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疏导家属的精神压力、维护死者的尊严;其次,向家属释明未来纠纷的解决路径,并表示待结论明确后,会协助家属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最终,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李某一家重获安宁。

  这是宝安区实行“双调委会”以来,首宗通过信访渠道,利用行政调解手段,将“涉法类”信访事项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案例。这也标志着宝安区创新渠道型信访诉求——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双轨制”调解工作驶入了快车道,真正实现了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更好地融合到信访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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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益群众为宝安区信访干部送锦旗

  深度认识“双调委会”:行政调解的“法治温暖”

  “双调委会”设立在宝安区人民来访接待厅,主要服务矛盾纠纷中有调解需求的来访群众。这是全市首个区级“渠道型”信访诉求无缝对接机制,是贯彻中央对群众诉求的“三到位一处理”的有力体现。

  每宗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来访登记、笔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将统一记录成册。针对主体资格认定不清的案件,通过公证程序予以明确;对存在履约风险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予以裁定,以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赋予协议内容强制执行力,有效避免案件办而不结等情况。

  通过建立“渠道型”信访诉求无缝对接机制,将区级行业调解组织、街道调解组织涵盖其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联调联处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群众需求,提供更贴身有效的多元化调解服务,从而提高信访调处的专业性与便民性,让群众的诉求有了更丰富多元的化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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