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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信访处荣获 “全国公安信访窗口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 2016-05-04   来源 : 深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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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服从服务大局,科学配置警力,圆满完成重点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3月31日,“全国公安信访窗口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在广东省公安厅举行,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信访处等四家单位荣获此称号,办公室副主任董信奇同志出席仪式,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丁萍率队参加仪式并领取了牌匾。

  董信奇同志代表省公安厅领导对公安部门进一步开展信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我市公安系统信访部门将认真贯彻,重点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春生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寻找差距,自我加压,软硬件建设再上新台阶。”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传达春生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中央、省委、公安部和省厅党委对信访工作部署,出真招、实招,着力改革创新、防范风险、补齐短板、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多元化”等四化建设,努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和为民信访,为我省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当好“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市各级公安部门要以被公安部命名的示范单位为“标杆”,向示范单位看齐,查找自身不足,推动我市各个公安信访窗口建设迈上新台阶。被公安部命名的单位要珍惜荣誉,自我加压,不断擦亮信访工作新品牌。要以被命名为契机,进一步抓好信访窗口软硬件建设,紧紧围绕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和为民信访进行精心谋划,搞好顶层设计,特别是主动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对公安信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在网上信访、视频接访、运用信访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当好党委参谋助手等方面要有新举措,真正发挥好引领、辐射作用。

  三是以信访窗口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安信访工作水平。我市各级公安部门要以“全省公安信访窗口示范单位”选树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差距,尽快补齐软硬件短板,对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着力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结构、能力素质、班子配备、经费保障、制度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认真查找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的地方,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提升各级信访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推动广东公安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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